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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方案》,制定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信息化社会所需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出发点,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为目标,按照“培训、考试、认证”一体化的要求,全面实施新一轮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

我省全体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目标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要求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方式,2007年底以前,对全省7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基本轮训一遍,绝大多数地区教师参加培训不少于50学时,基本完成对我省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并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参加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等级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显著提供我省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四、培训任务

1、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培训者培训

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建立省、市县两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以海南师范大学为基础向教育部申请建立省级培训基地;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市县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级教育技术骨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省级培训基地负责培训者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市县级培训基地负责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级辅导员培训以及提供学习辅导、资源支持与技术支持。

2、建立培训课程资源库

坚持“优质、共建、共享”原则,以培训大纲为依据、以教育部推荐的培训教材为教科书,以省级培训单位为主体,开发丰富的在线和离线学习课程和配套资源,满足教师的多样化学习需要。省级培训基地通过网络等形式,为培训者和骨干教师提供便利的学习咨询与指导,构建全省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支持服务平台。

3、安排培训学时

根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以及教师从事的岗位分别设置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三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培训学时不低于50学时,包括教学、实践操作、教学设计。教师可根据自己已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和能力选择参加培训等级和考核。

4、科学组织培训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本地区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同时加强与其它相关培训的衔接与整合,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相关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免修、承认部分培训内容的办法,减少重复培训,提高培训效益。

5、组织考试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应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本地区通过教育技术培训的教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两次考试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教育部监制、教育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五、培训内容、培训形式与教学手段

依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采用教育部统一编写的教材进行培训。培训过程中应打破单纯课堂授课的方式,积极探索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参与式学习、合作学习等多种方式,积极使用网络和多媒体网络教室进行教学和学习,注重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六、实施计划

1、2005年5月中旬前,完成向教育部申报省级培训基地工作,争取2005年9月,省级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2、2005年6初开始进行市县级培训基地申报工作,6月底结束申报。7月,逐一对各申报点进行评估认定,为9月开始的培训者培训、省骨干教师培训和管理者培训打下基础。

3、培训者培训。从2005年9月起,在省级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者培训工作,为各市县培训基地培养师资。同时,对省级骨干教师、管理者和中小学校长进行首批培训。2005年,争取培训500人,以海口市为主,其它市县各15-20人,主要以技术人员、管理员和市县重点中学校长为主。

4、从2006年初至2007年底,各培训基地每年培训10个月,基本完成我省教育技术培训任务。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立足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教育计划服务。省教育厅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本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全面负责本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各市县要成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领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处、科(股)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代表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制度保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与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相关的配套政策,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的利益挂钩,形成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动力机制。

  • 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资格认证和再认证挂钩。
  • 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职务晋升相挂钩。
  • 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是教师上岗的必要条件。
  •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成绩列为选拔各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
  • 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率未达到60%的学校,不能通过各类评估、验收。

    3、经费保障

    我省各市县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设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专项经费,保证培训健康有序的开展,确保培训质量。

     

    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2005-04-27

     

    关于建立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省级培训基地的申请

    教育部项目办:

    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对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方案》的要求,海南师范大学的设备、师资已全部满足省级培训基地的要求,同时,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海南省网络中心设在海南师范大学,受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师范大学的双重领导,承担着海南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维护工作,为海南各接入单位提供良好的网络平台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远程教学和远程辅导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能够实现通过“人网、天网、地网”等途径和手段,完成对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为此特向项目办申请成立省级培训机构,请适时派评估小组到我校进行评估和认定。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的设备、资源和师资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

    2005-04-27

    海南师范大学的设备、资源和师资情况表

    机构

    具有法人资格,完善健全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每学年面授培训能力不低于800人次,远程培训能力5000人次以上。

    能承担县级培训机构师资、重点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

    编制多种媒体辅导教材和补充教材;有能力远程指导中小学教师学习

    设施

    50座位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5间(CPU PⅢ以上、内存128MB以上、硬盘40GB以上,网卡、显卡、声卡等正常)

    网络合作学习教室可容纳4组以上,有录象监控设备

    100兆网络带宽接入,局域网100兆带宽到桌面。

    具有多媒体采编、制作和组网实验室、有网络集成实验设施

    资源

    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网站与平台的基础上,有能力建立本中心的培训平台与教学资源库,并实现与其他培训中心资源系统的相互连通、共享。

     

    有能力平台的培训主页与教学资源库包含丰富的教育技术知识、学科素材、案例分析、课堂实录、名家点评等学习资源,能确实为教师的学习服务。

    网络中心交互平台具有较强大的交互、疑难解答等功能。

    有专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的页面,发布公告、招生、培训等信息,内容经常更新。

    师资

    具备专职教育技术专业教授5名,教育技术副教授6名,教育技术媒体支持服务高级工程师6名以上。

     

     

     

    教师专业覆盖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学、教育学及中小学学科专业

    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熟练应用教学策略,熟练掌握两种以上课堂分析软件。

    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整合能力,能够应用多种教学模式(小组协作学习,基于问题解决的学习,基于探究的学习,基于资源的学习等)促进学生的学习。

    具有良好的信息评价能力,熟练掌握常见数据处理软件(如Excel,acess)的使用方法,能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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